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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振宇,  
          河南安阳人,山西大学硕士,  
          山东大学博士毕业,现在是江西农业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所所长、人文学院教授。李振宇博士长期  
          从事法律实际工作,有着比较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语言问题体会颇多。  
          1998  
          年曾任中国法律语言学会筹委员会主任,河南法律语言研究所所长(民办)。
 李振宇博士于 1988  
          年开始涉足法律语言学研究,是我国法律语言学的开拓者,也是我国法律语言学早期屈指可数的富有成果的研究者之一。他用十年时间撰写的《法律语言学初探》一书,是我国法律语言学领域第一部自成体系的理论专著,  
          1998 年 6 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他对法律语言学的贡献在于第一个提出了自己的完整理论体系,并把法律语言区分为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大大扩大了法律语言学研究的范围,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与众多法律语言著作不同,这也是第一部来自司法实践的法律语言学专门论著,比较注重了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所以,本书一问世就受到关注,受到司法实务界的重视,有六位专家给予肯定。  
          1999 年获得河南省洛阳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  
          2000  
          年在上海召开的法律语言国际研讨会上,他的专著得到肯定、学术地位得到承认,并被上海大学法学院聘请为兼职教授。同年法律语言学的倡导者、江南大学(无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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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院校)教授陈炯先生在发表的《法律语言研究的几个问题》的论文中,列出六部比较有影响的法律语言学论著,其中就有他的《法律语言学初探》一书。  
          2003  
          年西北政法学院教授刘蔚铭先生在出版的《法律语言学研究》的论著中,认为这六部著作“可以代表我国目前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主流,并且构成其精华部分”。另外,他的新著《法律语言学新论》也将在明后年出版。
 
 目前为止,李振宇博士在法律语言学方面出版专著两部,发表论文八篇。分别是:
 
 1. 著作:
 
 《法律语言学初探》, 1998 年法律出版社出版。
 《语言与法律探微》, 2004  
          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
 
 2. 论文:
 
 (1)货币犯罪之我见,法律出版社 1998 年 6  
          月出版。
 (2)浅议货币犯罪的几个问题,法律出版社 1998  
          年 6 月出版。
 (3)法律语言学科建设思考,上海全国法律语言研讨会宣读,  
          1999 年 6 月。
 (4)试论立法语言实现,上海国际法律语言研讨会宣读,  
          2000 年 7 月。
 (5)依法治国与法律语言学,香港中华网《国际优秀作品》杂志  
          2001 年 11 月。
 (6)谈谈检察官用语规范化,《检察实践》 2002  
          年第 6 期。
 (7)法律语言学之命运,第九届国际法律语言研讨会宣读,  
          2004 年 9 月。
 (8)试析不同场合的检察官语言规范,《甘肃社会科学》  
          2004 年第 6 期。
 
 来源:边缘法学时代
 http://www.byfxsd.com/dir/yanj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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