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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没有必要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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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大众出版物该不该用英文单词?究竟该叫CEO还是该叫“首席执行官”?类似的问题我认为实在没有争吵或者争鸣的必要!一切应该由社会大众来决定,哪种叫法被社会大众所广泛接受并应用,就应该使用哪种叫法。

语言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社会发展决定语言,而不是语言决定社会发展。语言学家应该研究、发现、归纳、总结语言的发展规律,指导人们如何适应语言的发展,用好语言,而不是人为地制造语言,或者阻碍语言的发展!

因此,语言应该放开,顺其自然,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该生的生,该死的死,不必人为争吵,要争吵我建议还是争吵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网友:崔健)


法律语言学研究网之“学海泛舟”
200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