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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国的人名、地名拼写必须使用汉语拼音


2008-1-25 18:25:32

1月25日,教育部举行2008年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内容及汉语拼音推行情况。


本次新闻发布会现场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

王登峰指出,《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们国家的标准,也作为国际标准,它是拼写中文人名、地名唯一的、排他的标准。就“北京”的拼法,法语里面用法语部门来拼,英语里面用英语部门来拼,德语里面用德语部门来品,讲出来都是北京,但是拼法不一样。有了《汉语拼音方案》以后,全世界要拼北京就要用一个方法,这是国际标准。

教育部:中国现有约10亿人能够使用汉语拼音

王登峰说,据上世纪末进行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76.31%的人口基本能够使用汉语拼音,现在这一比例数字一定已被超出。据此推算,我国应该有约10亿人能够使用汉语拼音。

国家语委:执行公务等该说普通话场合须说普通话

国家语委要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它包括正确处理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比如政府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讲普通话,新闻媒体要用普通话传递信息,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要用普通话,教育领域要讲普通话等等。他表示,除了这几个国家法律规定的领域之外,私下的交流使用什么样的语言都是公民的权利。

背景资料:十年探索 《汉语拼音方案》诞生始末

1949年8月25日,吴玉章写信给毛泽东主席,请示当前文字改革工作指导原则:根据文字应当力求科学化、国际化、大众化的原则,中国文字应改成拼音文字,并以改成罗马字的,也就是拉丁化的拼音为好,不要注音字母式拼音与日本假名式拼音。

http://news.zbinfo.net/wj/jrxw/319253.shtml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