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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

组织情况的报告


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宋北平

专家委员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及各位与会专家:

我代表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对本次会议的组织情况做简要汇报,请指导。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方案,在启动筹备之前,秘书处分别以口头、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报告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部分委员,如张景荪委员、董开军委员等,均表同意,并分别提出了修改建议。

二、秘书处在本次会议的组织工作中,得到了委员会戴玉忠副主任、李宇明副主任及董开军等委员的多次具体指导。

三、由于本次会议是首届全国性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学术会议,因而其首要目的,是为法律界、法学界、语言学界、法律语言学界,以及关注、支持、帮助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其他各界学者,搭建一个相互认识,相互交流的平台,达成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需要各界一齐努力的共识。其次才是研讨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具体内容。

四、本次会议是纯粹学术会议,邀请的对象主要是专家、学者,所有与会者的演讲、发言,都被认为是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其所在单位。

五、无论是专家委员会还是任何参与会议协办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都不享有任何与会者在会议上发言的学术成果。

六、秘书处邀请的嘉宾,尊敬的张穹副主任、李飞副主任,还有陈章太先生,均已如请,光临本会。此外,中央政法委员会周本顺秘书长,我15日收到他的回复,因需要主持会议不能出席,并预祝会议成功;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许嘉璐主任,因出席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而不能参加。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李重庵副主任,因为在外地主持会议而不能返京。

七、本次会议邀请的专家委员会成员,戴玉忠副主任担任一个外国议长访华陪同团团长,陆俭明委员在日本访问,已经离京;臧杰斌副主任,董开军委员,陈桂明委员,应松年委员等均在外地主持会议,因而请假,王利明副主任、郭锋委员分别委托合作撰写论文的作者参加,其余均已到会。

八、本次会议邀请的委员会以外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最高人民法院黄永维副庭长已经出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教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教授离京在外,市二中院院长贺荣教授主持其他会议,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大元教授和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主持博士生答辩等,均不能到会外,其余均已出席。

九、会议协办单位之一的司法部研究室,正副主任均因出差在外,特委托一处处长郭春涛博士后出席会议,秘书处接受。

十、除专家委员会成员和特约嘉宾外,凡收到会议请柬的专家,秘书处均邀请其参加专家委员会。凡会后未向秘书处声明不宜参加者,均视为参加了专家委员会。

此外,我有一份抑制不住的喜悦和大家共同分享:刚才大家看到了张穹教授向我耳语,应刘家琛主任邀请,参加我们专家委员会。(顿时全场鼓掌)

最后,本次会议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率先承办,秘书处也是第一次组织,由于条件所限,经验不足,如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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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