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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法律语言学全国学术研讨会

在华东政法学院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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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的小组讨论

发布时间:2006-12-5下午06:06:42 

第二组的小组讨论于2006年12月1日下午的一点半到五点半于明镜楼的第二会议室进行。本组讨论由张新红、刘蔚铭两位老师主持。

第一个小组发言的是西南政法大学的肖云枢老师。他发言的题目为《法律术语规范—从intellctual property 翻译成“知识产权”说起》。肖老师探讨了法律翻译中术语翻译的多变问题。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的刘大生老师就《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翻译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探讨了几种不同译文版本的不同失误,并提出了自己的翻译版本。笔者就《法律翻译中不同的翻译策略与信息处理》探讨了在法律翻译过程中由于译者选择了不同的翻译策略而使译文对于目的语读者显出的在于信息表述与信息传达上的不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的赵军峰老师从话语言语行为理论的角度介绍了法庭口译的有关理论及实践。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的张叠花同学和倪风华同学分别探讨了中国地方法律法规英译中信息成分的丢失以及从模因角度对国际条约翻译的研究。

小组讨论气氛热烈,专家学者们对于提交讨论的论文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并提出了十分有益的、具有建设性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官方网站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