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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法律语言学全国学术研讨会

在华东政法学院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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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法律语言学全国学术研讨会在上海胜利召开

作者:张新红

第四届法律语言学全国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于2006年12月1日-2日在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松江校区胜利召开。(我校商英学院徐章宏副院长、杜金榜教授、张新红博士带领14位代表与会,他们分别来自商英学院、学报编辑部和高级翻译学院。)

本届研讨会由会长单位和秘书处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学院外语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大专院校、法制办、法院、检查院、研究所等专业机构的正式代表共80多人,为该协会历届会议之最。该校王校长,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杜金榜教授等在12月1日的开幕式上致辞;中国修辞学会会长王德春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张福处长和中国语用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钱冠连教授等三人在大会上分别作了学术报告。出席本届大会的法律语言学界前辈有该会第一任会长现任名誉会长的姜剑云教授、法律语言学家王洁教授和潘庆云教授等。

12月1日下午和第二天上午的研讨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共分为法律语言学研究、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法律翻译研究和法律英语教学等四个小组,主持小组讨论的专家有徐章宏、王振华、刘蔚铭、胡范铸、李振宇、张新红、丁世洁、赵军峰、萧怡钦、刘大生、申海平、袁亮等。各组围绕法律语言学学科建设的各类重大问题、法律语言信息论、立法语言、庭审语言、司法语言、法律翻译、法律语用学、法庭口译、法律语体与修辞、法律语言心理学、法律语言学新进展、法律语言与司法正义、法律语言教学等课题展开了讨论,发言集中、讨论热烈、气氛融洽,旨在加深研究、帮助完善、鼓励后学,极富建设意义。

本次大会的另外一个亮点是全国各省市法制办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带领下派出了阵容强大的一线法律翻译专家和译审专家。可以说,他们的出席从此以后消除了法律语言与翻译研究界长期以来所担忧的立法部门与政府部门无法听到来自法律语言学界的声音的问题,这将为法律语言学这一应用学科的实用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本次会议必将对中国法律语言学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重大的推动作用。借用刘大生教授的话来说,这是一次学风正派、学术水平高超、继承与发展并重的成功大会。

12月2日下午1点开始举行闭幕式。首先,八位小组讨论主持人(按发言顺序:丁世洁、李振宇、张新红、徐章宏、赵军峰、刘大生、申海平、萧怡钦)在刘蔚铭教授主持的主持下向大会作了小组发言与讨论汇报,然后由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洁教授作了学术前沿、内容丰富的法律语言学学科动态报告,接着由承办方王嘉禔院长和余素青副院长作了大会基本情况通报和学校学院介绍等方面的报告,最后由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语言学方向博士生导师杜金榜教授致闭幕词并宣布闭幕。

研究会于12月1日晚上召开了全体会员大会,有意入会的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会上,研究会副会长、理事王得春教授、王洁教授等介绍了工作情况,秘书处办公室主任徐优平做了工作报告,秘书处财务部部长张蝶花做了财务管理报告。此外,本次会议决定在南京、上海、广州、北京、西安、哈尔滨、济南等七个省会城市设立会员联络站。

秘书处成员积极主动地参加大会的准备工作和大会期间服务工作。与会会员对秘书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经学会理事大会决定,下一届大会将于2008年召开,并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文科基地承办。

出席本次大会的广外代表团合影留念

以上来源:中国语用学研究会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06-12-3

感谢张新红博士的及时报道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