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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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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总结报告

各位代表: 

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和第一届全国边缘法学研讨会经过五天的紧张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本次学术交流会议,促进了法律语言学在新的起点上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了边缘法学的建设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边缘法学的社会影响。通过各位代表五天的交流,到今天基本上完成了预定的任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刚才,有关人员宣布了获得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个人荣誉和获奖人员的名单,在这里我代表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和会议组织方向获得荣誉和奖励的法律语言学研究者和边缘法学研究者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衷心地希望他们在今后的研究中能够再接再励,更上一层楼,为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次,我们评选荣誉个人和奖励获得论文、论著只是初步的,我们在这方面还没有经验,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对于评选出来的个人和论文还有许多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我们将对这次评选进行总结,为以后更加客观的评选创造条件,并提供可行的参考依据。我们的评选始终按照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学术价值三个方面进行,不论地位高低,不看身份尊卑,一视同仁。当然我们都是人,都难以摆脱历史和认识问题的局限,但是我们力争客观公正的愿望是真实的。 

这次会议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法律语言学研究和交流第一次放在边缘法学的框架内进行,这与以往法律语言研讨会放在应用语言学、放在社会语言学、放在修辞学、放在语用学范围的交流是不同的。它强调了法律语言研究中法律环境的重要性,强调了法律与语言的关系,强调了法律对语言的影响,强调了法律语言学研究要从法律人的视角、从法律的角度进行研究,增强法律语言研究的针对性,克服法律语言研究与法律实践脱节现象,这样有利于密切法律与语言的关系,提高法律人学习和运用法律语言的兴趣,使法律语言学更好地为法律实践服务。 

二、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己各个领域,有语言学界的同仁,有法学界的朋友,有法律实践部门的同志,还有行政机关对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爱好、关心、研究的同行,这说明边缘法学和法律语言学研究开始得到各行各业与法学有关人士的广泛关注和参与,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在依法治国和法制建设的现实社会中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法律语言学研究不再局限于语言学人,边缘法学研究不再是理论界的专利,开始由理论走向实践。得到了有远见的专家学者和法律人的积极响应。这使我们看到了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的未来和希望,将更加激励我们努力奋斗,为边缘法学和法律语言学的发展做出存在性质的成绩。 

三、边缘法学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门类,至今在法学界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次会议的召开,有助于提高边缘法学在法学领域的地位,提高法律人对边缘法学的认知程度,扩大边缘法学在社会上和法学界的影响力。引起更多法律人关注边缘法学的发展和建设,了解边缘法学对法律实践的促进作用。 

这次会议加深了人们的认识,取得积极的成果。 

一、标志着把法律语言学纳入边缘法学研究的时代已经开始,为法律语言学研究提供了一条可以选择的新的道路。 

二、为边缘法学研究搭起了一个有益的学术平台,最大程度上解决了各种具体边缘法学的归属问题,有利于广泛联系国内外边缘法学研究的同行和爱好者。 

三、加强了国内外法律语言学信息的沟通和联系,为国内法律语言研究者学习、借鉴国外法律语言学的长处创造了条件。 

四、对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发展研究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设性的解决思路。 

五、第一次以正式的形式评价研究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的个人和论文、论著,标明了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研究进入了有组织、规范化的轨道。 

这次会议,最大特色是以多个“第一”著称。第一次把法律语言学放在边缘法学的框架内进行研究和交流,开始了第一次边缘法学的正式学术交流,第一次以会议的形式对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研究的个人进行评价,第一次公开评选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的论文、论著。这些“第一”,必将载入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发展的史册,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应该承认,无论是法律语言学还是边缘法学,在法学界都是弱势群体。不能与宪法、刑法、民法等部门法学的地位相比,这些传统法学学科在法律人的心目中是根深蒂固的,是神圣的。事实也的确如此。这与我国长期传统的法学教育有关,与法律人受到的传统法学教育有关。但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现实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传统法学思想和传统的法律体系受到了社会现实的挑战,现代法学意识开始在敏感的法学家的研究中产生,法律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开始出现。可惜的是,由于我国众所周知的政治原因,我国法律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只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逐渐出现。更由于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和传统法学思想的故步自封,许多与法学有关的交叉学科在世俗的冷眼中艰难地发展着,法律语言学如此,边缘法学也如此。因此,我们召开的这两个会议就是在这种困难的环境中的奋起。我们在遭到白眼的同时,不能气馁,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有所作为,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证明我们研究存在的价值,证明我们对社会的贡献,对历史的贡献。 

近几年来,法学界逐渐对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的研究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是可喜的现象。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积极发展法律语言学,发展边缘法学,创造出更多的具有实用性的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学术成果,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证明我们研究的价值。 

学术研究,成果至上,没有众多的学术成果是难以引起社会的重视的。但是,在潜心学术研究的同时,积极进行宣传也是发展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的重要途径。那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希望各位代表回到工作岗位,也要不失时机宣传我们所从事的事业,使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理解我们,认识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江西农业大学边缘法学研究中心和江西农业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所创办的“边缘法学时代”网站和《边缘法学论坛》、《法律语言学说》两个以书代刊杂志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她为促进边缘法学各学科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传播、宣传的窗口,也希望各位代表与我们加强联系,共同为边缘法学和法律语言学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这次会议上,各位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达到了广泛交流的目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和意见,这都值得我们深思,值得我们深刻地认识和深入的研究。使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研究更上一层楼。 

我们相信,各位代表在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研究方面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百花齐放是正常现象,达成共识总是需要时间的。因而学术研究不能强调一个面孔,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不同的个性,显示出独特的创造能力。但是,不管如何研究,注意学术的客观性和应用性是共同的。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以便理论指导实践。 

作为新兴学科,没有现成的模式,这就要依靠自己来创造。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创新的机会,提供了展示创新能力的平台。希望我们认真把握,努力进取,为法律语言学和边缘法学的发展做出创造性的贡献。 

这次学术会议的召开,有力地促进了江西省边缘法学和法律语言学的发展,在此,我代表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地感谢。 

各位代表在南昌期间,对边缘法学和法律语言学的有关问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这将对全国的边缘法学和法律语言学研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开会期间,我们在生活方面多有照顾不周,请各位代表多多包涵。明天,各位代表就要返回自己的工作岗位,在此预祝各位代表旅途愉快,一路顺风。 

现在,我宣布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论会和第一届全国边缘法学研讨会闭幕。

以上信息源自“边缘法学时代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