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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法律语言学学术研讨会热烈进行


更新时间:2012-10-21 22:33:31

自10月21日上午全国法律语言学学术研讨会开幕后,研讨会气氛活跃,热烈进行。 中国政法大学王洁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潘庆云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杜金榜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刘愫贞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四位专家围绕法律语言学学科前沿,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对法律语言常用词语、法律语篇信息应用、词义演变中的法律文化等进行了精辟的论述。潘庆云教授尤其从促进司法公正的战略高度上强调了法律语言的重要性,潘教授指出,在一个法制或者准法制的国家,法律无处不在,法律语言也无处不在,因此,法律语言既是司法公正的载体,同时它的瑕疵与极限又成了桎梏司法公正实现的牢笼。而法律语言学者的职责就是深入开展研究,同时充分运用研究成果,为立法、执法、司法服务,最终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研讨会根据与会代表的研究方向和论文摘要,分了八个小组对法律语言学研究领域的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如第一组在中原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李长林教授的主持下,集中讨论了在法律语言中的特殊语言现象(颠倒词、模糊语等)、庭审话语(信息转述、信息整合)等。第二、三组在西北政法大学马庆林教授主持下,集中对法庭质证话语(语篇信息角度)、立法语言规范性、法律英语术语、律师辩护词、无律师诉讼、网络舆论监督及多模态法律事实等问题进行了研讨。第四组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杨韶刚教授主持下,话题围绕法律翻译、法律语言心理学、法院调解、作者归属、英汉立法语言等进行了交流。第五组由南京师范大学董晓波博士主持,小组成员围绕法律术语时效、媒体审判、立法语言规范化等进行了深入探讨。第六组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袁传有教授主持,话题涉及新媒体普法话语、英汉法律词典、文本角度(DIA角度)、侦查语言及刑法英译等。第七组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新红博士主持下,话题涉及合同译审、英文合同中模糊语汉译、法律翻译中的分支语句平衡等。第八组在由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李尊然博士主持,话题围绕法律英语教学定位、模式、国际法双语教学、“涉外法律英语”双学位等进行了热议。讨论气氛友好而热烈,各组组长对本组讨论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使全体与会代表共享了各组研讨成果。

通过本届法律语言学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律语言学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加强了法律语言学者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使中国法律语言学向更科学、更专业、更实用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及司法实践服务。

外国语学院 文/图

来源:中原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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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2日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