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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上午8时30分,“2012年法律语言学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在河南郑州中原工学院北区学术报告厅正式开幕。开幕式结束后,大会进入主旨发言环节,王洁教授首先作主旨发言,我有幸担任这场发言的主持人。由于主办方并未提供王洁教授的简介资料,我便决定另起炉灶,从另一个角度来介绍她。当年,我将那段即兴发言整理成文;如今重修旧稿,只为留住这段珍贵记忆。


一次历久弥新的学术主持回望

——2012郑州法律语言学会议


刘蔚铭

20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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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老师:

此刻,大会正式进入主旨发言环节。首先做主旨发言的,是我国法律语言研究领域的开创者之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洁教授。王教授等老一辈法律语言学者,为我国法律语言学科筑牢了根基,然而他们的著作往往一版难求,购之不易。

上世纪90年代,我去上海复旦大学参加一场大学英语教学研讨会。闲暇之余,我来到上海外文书店,径直登上三楼——那里陈列着琳琅满目的英文原版书籍。就在那里,我意外邂逅了美国知名法学家、法律语言研究大家Mellinkoff的英文原版专著The Language of the Law。我毫不犹豫地花了250元将其买下。

走出外文书店,街对面矗立着一家规模宏大的新华书店。我在店内穿梭,目光不经意间掠过书架——竟发现法律语言相关书籍。定睛细瞧,正是王洁教授的新作《法律语言研究》,由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这部著作深入浅出,内容详实,案例丰富,尽显王教授的学术风范。同行的一位英语教师,虽对法律语言涉猎不多,却也被这本书深深吸引,饶有兴致地翻阅起来,还连连称赞其趣味十足。

彼时,我尚未见过王教授。书中一张王教授年轻时的照片,映入眼帘——照片里的她青春靓丽,气质温婉,尽显优雅。后来,得益于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搭建的学术交流桥梁,我有幸与王教授相识。自那以后,汉语与英语法律语言研究领域的交流愈发频繁与紧密。

王教授注重法律语言研究的实际应用,重视司法实践。曾有这样一起因互发短信引发的性骚扰名誉侵权案,案件核心是对短信文本进行语言识别与鉴定。王教授带领刚从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的三位博士生——邹玉华、杨凤仙和张彦——对涉案短信文本展开深入的语言分析,最终出具了言词证据的鉴定结论。

诚然,这一过程难免存在瑕疵,但这份言词证据,堪称我国司法实践中较早运用法律语言专业技能开展语言分析与鉴定的实例。此后,王教授还精心策划,在河南登封组织召开了“首届全国言词证据的分析认证与司法应用研讨会”,与登封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展开深度学术对话,广泛吸纳他们的见解与建议。

2008年广州法律语言学会议期间,我作分组发言,王教授为我主持;同年12月,在澳门理工学院举办的“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上,我作主旨发言,王教授依旧主持。身为后辈,让前辈为自己主持,我内心一直深感过意不去,一直希望能有机会为王教授主持一次。在这次法律语言学研讨会上,我拿到日程安排一看,发现我被安排为王教授的大会主题发言做主持。那一刻,深感欣慰,多年的心愿终于得尝。

在北京的一场法律语言学术会议上,王教授曾提出要深耕法律用词研究。未曾想,几年过去了,相关成果已然问世。今日,王教授的发言主题是“法律语言常用词之一:常用词研究”。大家热烈鼓掌,欢迎王教授开讲!

「THE END」

文献源自: 
学术网站:法律语言学研究 (http://www.flrchina.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语言学 (forensicling)
微信视频号:微明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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